入会条件是不是苛刻了?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承认本协会章程,遵守协会制度的各地自愿加入者。 (二)有一定的收藏历史及藏品,对本人藏品范围内有较深入地研究,并有广博的收藏、专业知识者。 (三)专业收藏家、硬件生产行业内有影响的专业人员。 (四)热爱硬件收藏、积极支持此项事业的社会活动家、企事业家。 第三条和第四条可能太苛刻了吧,不是去掉“家”就行的。而且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”是否苛刻呢?最好组织有专门的人员审核会员的资格,规矩要有,但要以人为本,条件是可以改的嘛! |